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稅怎麼算(三)

無償取得的情形

房屋交易所得的第三種情形,就是例如繼承跟贈與這種無償取得的情形~~

一樣舉個簡單的例子:

老K在102年1月1日將一間房子送給了兒子小K,當時土地公告現值為2000萬,房屋評定現值為500萬,後來小K在111年12月31日,以5000萬出售,當時土地公告現值為2700萬,房屋評定現值為300萬,那麼房屋交易所得是多少?

這要算房屋交易所得是多少,就要分三步驟來算:

這就是屬於無償取得的房屋交易所得情形,因為一般人在出賣不動產時,還是會想知道成本是多少,所以大概有個底,你也比較好知道怎麼出價~~

當然還有一種最複雜的,就是「推計」的情形,但這又牽扯到可能會被裁罰的問題,所以再專門開一篇來說明!!

以上,希望對你有幫助~~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