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重購退稅你懂嗎??知道背後的道理,你就懂一大半了!!

哪些可以重購退稅??

為了回應網友所提關於不動產「重購退稅」的問題,KEVIN就用一系列來說說重購退稅的規範跟細節!!

不過重購退稅是個有如愛情一般複雜的問題除了法條以外,還有多如牛毛的函令解釋!

而一般人能知道法條規定就偷笑了,很少有人像KEVIN一樣每個函令跟判決都挖出來看,因為沒有完整法學實務跟稅法訓練的,是不會懂的!!

但魔鬼往往就藏在法條以外,一般人是不會去注意到的,但因為KEVIN有做過關於重購退稅的專案報告,算是有深入研究過,所以接下來就讓KEVIN帶你來一一破解!!!

首先,關於不動產重購退稅,依目前規範,總共有三種稅可以重購退稅:

1.土地增值稅

2.房地合一稅

3.房屋交易所得稅

為何要有重購退稅??

還是老話一句,只要你知道重購退稅背後的原理,對一些基本的規範,你就能充分掌握~~

那就是為何要有重購退稅??

主要是為了避免不動產交易產生

「閉鎖效應」

這是什麼鬼??

就是如果因為太重的租稅負擔,而使得交易成本太高,那麼你可能就會考慮乾脆不要賣房子,因為賣房子搞不好要賠一大筆錢!!

但這樣就會造成市場供給減少,依照簡單的經濟學供需理論,供給減少,需求增加,反而可能會讓不動產價格變高~~

但原本課徵重稅的目的是為了什麼??為了壓抑房價嘛!!

但到頭來卻得到了反效果,也使得有真正換屋需求的人無法滿足,所以才會有重購退稅~~

這樣懂嗎??

所以重購退稅的基本條件是……

因此從重購退稅的基本原理,就可以推導出重購退稅至少有幾個基本要求:

1.必須是「自用」

因為如果不是自用,而是為了投機,那就沒有保護你的必要!!

所以如果在出售前的短時間內,曾經有非自用,例如出租或營業的情形,就不適用重購退稅~~

2.必須是「交易」:

為何??

因為重購退稅是為了避免「閉鎖效應」,而交易才會有閉鎖效應,因此如果是贈與或是無償取得,當然就不會有閉鎖的問題~~

3.必須出售後短期內重購,但禁止短期再交易:

有點繞口令吧!!簡單舉個例:

老K在111年12月1日賣了自用住宅A屋,那老K必須在2年內重購,才可以退稅。

如果後來老K在112年1月1日重購B屋,那B屋想賣掉,就必須綁個幾年,否則之前退的稅,就會被補徵。

這道理也不難理解,因為如果你過個十年八年才重購,或重購後沒幾天又賣掉,那就會讓人覺得你重購是在玩假的,骨子裡根本就是想炒房,沒有保護的必要,所以不能讓你退稅!!

這就是重購退稅背後基本的道理,懂了以後,你再看相關的規定,就會迎刃而解~~

關於具體的法條跟相關函令,KEVIN再慢慢帶你來看!!

以上,希望對你有幫助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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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則留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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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Kevin你好,無意間發現你的網站,感覺你很有知識,想請教一個問題,我之前換屋時,房仲一下跟我說用我先生買可以退稅,一下又說不能退稅,我有點搞混,請問如果賣我的房子,再用我老公或小孩的名義買,到底可不可以退稅?謝謝回答

    • 瑪莉您好~~您的問題已經超前進度囉!不過從您的敘述來看,原則上您的仲介說的應該沒有錯,我想應該只是溝通上出了點問題!但我先給您一個結論,就是:房地合一稅跟房屋交易所得稅,可以用他方配偶名義重購退稅,但土地增值稅必須是原土地所有權人重購,才可以退稅,至於原因跟細節,容我日後再用詳細的文章來說明~~謝謝您的回饋

      • 看來這個topic很受歡迎,我的朋友也有類似情境,當初房子是在母親名下,如今打算賣掉老房子換屋,若依上述Kevin所提及的,房地合一稅跟房屋交易所得稅便可以用兒子的名義重購退稅,而僅有土地增值稅則因非母親本人而無法享有重購退稅.這樣說對嗎?還請Kevin不吝指教,謝謝.

        • 唉呀呀~~真的是抱歉了!!是我沒說清楚,如果是媽媽的房子賣掉,用兒子的名義重購,不管是哪個稅,都不能重購退稅的~~因為房地合一稅跟房屋交易所得稅要重購退稅,必須”他方配偶”重購,才可以退稅!!造成您的誤解,致上12萬分的歉意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