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三個稅目,是六個稅目有關係!!
這篇報導把民法將在112年1月1日,將成年年紀下修到18歲的相關稅目問題,說明了對房地合一稅、遺產稅、綜所稅免稅額的影響,但其實還有另外三個稅目,也跟未成年親屬相關,是這篇報導沒提到的,就是:
1.土地稅法17條第3項地價稅適用自用稅率一處限制的規定:

2.土地稅法34條土地增值稅適用自用稅率「一生一屋」的規定:

3.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住家用房屋稅率的規定:

總之要記得,從明年起,18歲就「登大人」了,相關權利義務要搞清楚,才不會吃虧!!!
簡單的一個新聞報導補充~~
以上,希望對你有幫助~~
也歡迎訂閱KEVIN的電子報,才不會漏接喔~~
也可以從側邊的ICON:

或透過以下社群媒體分享出去~~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