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拿到好處誰繳稅
因為跟自己年紀差不多的同學朋友們,陸續也都開始有一些父母的資產問題要處理,所以最近還蠻多這些類型案件的~~
而其中常遇到的問題,就是在於父母的不動產到底是生前移轉好咧???還是留著用繼承方式比較好???
說實在話,這都要試算才知道~~
而其中有一個問題,客戶常搞不懂,就是土地增值稅到底誰要繳?
其實到底是誰要繳土地增值稅,簡單來說,就是:
土地移轉誰得到好處,就是誰繳土地增值稅~~


信託也會有土地增值稅
以最基本的土地稅法第5條而言,例如老王賣了一塊地,因為是老王拿到賣地的錢,所以老王繳稅~~
但如果老王送小王一塊地,因為是小王免費拿到一塊地,所以就是小王繳稅~~
比較會讓人誤會的,是土地稅法第5-2條他益信託的情形,常有人誤以為土地信託就不用繳土地增值稅,那是錯誤的!!
簡單舉個例:
老王把一塊土地信託,約定受益人是小王,並在10年後將這塊土地移轉給小王,因為實際上等同是小王免費拿到一塊地,所以在小王取得土地時,還是由小王繳稅~~
繼承就沒有土地增值稅

如果不動產是因為繼承而取得,因為已經有遺產稅,所以就不會再有土地增值稅~
所以有些情形是父母只有一、二間房子,而且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都沒有很高,這時KEVIN就會建議先不要動,用繼承方式即可,因為這樣原則上既不會有遺產稅,也不會有土增稅!!
但究竟父母現在的不動產要怎麼處理比較好,說真的超級複雜,不單單只是稅務的問題而已,最麻煩的還是資產要怎麼分配的問題!!
所以如果有這方面問題,記得還是要找專業的來協助喔~~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