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E TOO舉證上的困境
關於ME TOO這個議題,陸續有朋友在問,現在這些被爆的,到底會不會成罪??
老實說~~
你當我是神嗎??我怎麼可能只從新聞報導就知道!!
不過這種ME TOO案件,要舉證還真的不是普通的難,因為會有三個困境:
1.被害人不願鋪張,畢竟這不是什麼光榮的事,所以不見得會積極處理,也不會積極蒐證!!
2.私密性,因為這種事情會發生,比較常發生在兩人獨處時,所以容易變成各說各話!!
3.突發性,就算想要拿出手機來錄,也已經來不及了!!
首先:詳實記錄事發經過
不過KEVIN以前還在檢方時,也辦過不少性犯罪的案件,所以正好利用這些新聞,跟你分享一下,如果你不幸真的被ME TOO了,可以做些什麼,以利日後真的要訴訟的話,比較不會陷入舉證上的困境~~
舉例而言:今天「愛你殺殺」小姐,在某場餐會上,被「豬大腸」先生給酒後強吻強擁了,「愛你殺殺」可以這樣做~~
一、立即將事發經過作個完整的紀錄:
原則上被害人的陳述,仍然是有證據能力的,但想也知道,你告人家,難道會說好話嗎,所以被害人陳述的證據力是非常的弱~~
那KEVIN為何說你還是要把事發經過詳細記錄下來呢??
那是因為,實務上這種案例被不起訴或判無罪的理由,很常見的情形都是被害人前後陳述不一!!
因為時間一久,你對於細節可能會有記憶錯誤或記憶模糊的情形,所以趕緊在記憶最清楚的時候,把事發當時的人、時、地、事、物記錄下來,絕對可以防止日後進入訴訟,發生陳述與事實不符,或陳述前後不一致的瑕疵~
第二:套話
例如「愛你殺殺」可以LINE「豬大腸」說:
「你昨天強吻我的行為讓我非常不舒服」
「你明明只喝了一口台啤跟一口維大力,根本沒喝醉,幹嘛藉酒強吻我」BlaBlaBla……之類的!!
通常情形來說,如果真有這些事,加害人都還是會有些罪惡感,而不會否認的,除非「豬大腸」已經是修練到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的境界,如果真的遇到這種人,那你真的也沒輒了!!
第三:還有下次,記得錄音
通常會ME TOO 的人,都是會「軟土深掘」的人~~
也就是說,如果你沒有明顯的反抗行為,對方再犯率非常的高,所以下次再遇到你,繼續ME TOO的機率也很高!!
那這樣正好,反正現在手機錄音很方便,再跟對方碰頭時,趕緊把錄音開啟,這個就可當成是一刀斃命的鐵證了!!
當然相信應該還會繼續有更勁爆被爆出來,大家拭目以待吧!!
也希望如果你不幸遇到了,至少不會手足無措!!
以上,希望對你有幫助~~



